" id="mediablogbody" itemprop="articleBody">旅行,會清楚地讓自己知道,你有多愛你的孩子。
那些平常隱身於生活之中的愛意,在旅行中,會像舞台劇演員般,具體地在你的眼前演出。對孩子的愛,在旅行中,你可以清楚地看見它,就在你伸手可及的地方。 那麼孩子對你的愛呢?你當然也有機會可以清楚地看見。當我們三人(我和姊姊弟弟)踏出露營車,只是要去公共浴室洗澡;當我們三人將爸爸拋在後頭,只是往前面的羊腸小徑走去;當我們三人興奮地步出車子,只因為看到了一家書店……很難得的情景出現了,因為姊姊弟弟都是青少年了。
姊姊在媽媽的左邊,手緊緊地挽著媽媽的手臂;弟弟在媽媽的右邊,他在這一年中突然竄高,長高到竟然可以將一隻手臂整個跨過我的肩膀摟了我。我們三人就這樣走去洗澡、走在小徑上、走去書店。你不知道我有多想將這一幕留下來,即使是狗仔隊在最遠的地方用長鏡頭相機拍下,然後放大變得模模糊糊的相片,我也願意用「重金」買回。今天我如果願意用一萬元買這張照片,十年後我就會願意用十萬元來買。等人快要歸天的時候,讓你用一棟房子的價碼,我告訴你你都願意換,就算只看這張照片一眼。
誰可以當「狗仔」呢?當然就是爸爸囉。可是爸爸天生不是那種喜歡照相的人,這種畫面又不能排排站來笑一個。「可以從後面照,也可以從遠遠的地方照,只要你看到了,就快點幫我按快門。」旅行已經快要接近尾聲了,我才跟先生說。
這種照片可遇而不可求。不知道姊姊弟弟會不會再這樣擠著我、摟著我?可能瞬間只有十秒鐘,可能先生剛好不在場,可能先生手上剛好沒相機,可能等先生拿出相機畫面已經消失了……
如果沒有,也沒關係的,我會將畫面擺進心裡-再珍貴的照片,都不會比擺進我的心裡還要珍貴。
後記:
「爸爸,你如果可以照到這張相片,我就將我們台北房子的名字過到你的名下。」我想試試,重賞之下,是不是必有勇夫?
另外,有張照片我也想留下,雖然裡面全是陌生人。
路邊行人道的盡頭,緩緩騎來了一列腳踏車。帶頭的是一位爸爸,當他騎過我的眼前時,我恨不得我的手就是一台照相機。他悠閒騎車的胸前,用漂亮舒服的背帶,懷抱著一個不到三個月的小嬰兒,小嬰兒肥肥軟軟的四肢伸出背帶之外,眼睛閉著安靜睡著,彷彿透露著:「雖然我還小,但也要跟著哥哥們出門騎車喔」。
緊接著爸爸的身後的兩台腳踏車,是約五歲和七歲的兩個哥哥,微涼的早晨,他們還是短袖短褲,最後才是媽媽殿後(在歐美,背小孩的,清一色都是爸爸)。如果我能適時的按下快門,我可能會衝上前去問:「剛剛不小心拍到了你們的全家福,有沒有EMAIL,我傳給你們?」對著陌生人,這是很令人尷尬的事,而且人家會不會以為你有毛病呢。
但是,這樣的照片,絕無僅有,根本求之不得。那會是多美的畫面哪!
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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